合同成立要件法律规定有哪些
合同成立要件法律规定有:
1.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。即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、民事行为能力。
2.意思表示真实。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希望设立、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志与外部表示完全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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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。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,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。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,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,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。同时,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,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。
二、如何确定合同订立的地点
找法网提醒您,合同订立地点的确定:
1.一般情况下,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订立的地点;
2.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,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订立地点;
3.没有主营业地的,承诺人住所地为合同订立的地点;
4.当事人对合同订立的地点有约定的,依照约定确定其地点。
三、合同成立就一定生效吗
合同成立不一定生效。
根据2021年施行的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,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,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但是,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。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,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,一方以欺诈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